更多>

关于开展2013年度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5-12 点击:5097 

粤勘设协字[2013]第10号

各地级以上市勘察设计同业协会、省属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了提高我省工程勘察设计水平,推动我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引导、鼓励广大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的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根据新修订的《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粤勘设协字〔2013〕第08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所申报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无质量安全事故。
  申报项目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采用突破国家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须按照规定通过技术审定;
    (二)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具有先进的勘察设计理念,其主导专业或多个专业采用适用、安全、经济、可靠的新技术,经实践检验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三)获得地级以上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经我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初评后择优推荐的省属单位项目;
    (四)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完备,取得建设规划、环保、节能、安全、消防、卫生、城建档案管理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以及项目业主、生产运行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的书面评价意见;

二、申报范围
本次评选项目的范围是2013年5月31日前底竣工验收,并经一年以上生产运营(使用)考核的工程项目。
  (一)工程勘察评选范围
    1、结构主体工程完成一年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证明的日期为准)的岩土工程(工程地质)勘察项目,地下工程竣工后经一年以上时间检验的岩土工程设计、治理项目;
    2、规划、建设方验收后的工程测量项目(含城市规划测量项目);
    3、地下水开采达到设计要求,或暂未达到设计水平但有开采性抽水试验(试验抽水能力大于设计水量)或经一年以上长期观测资料验证,并经相关机构认可的水资源评价(论证)、钻井工程、专门水文地质勘察(评价)等水文地质勘察项目;
    4、地质条件复杂的大型水利、铁道、公路等工程勘察,可按批准立项文件或批准的初步设计分期、分单项或以单位工程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原则上不再另行申报。 
 
  (二)优秀工程设计评选范围
  1、建成并经过交(竣)工验收,经过一年以上(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验收证明的日期为准)生产运营(使用);季节性生产的项目,还需经过一个完整生产考核期的生产运营,已形成生产能力或独立功能的整体工程设计项目(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
    2、大型工程设计项目,可按批准立项文件或批准的初步设计分期、分单项或以单位工程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原则上不再另行申报。

  (三)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评选范围
   经国家部委或行业协会、地级以上市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且必须经过一年以上实际应用,使用效果显著。

  (四)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评选范围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用于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国产软件;
  2、引进后经二次开发,适用于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软件或数据库;
  3、申报的软件应通过鉴定和行业测评,经过一年以上实际应用,且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能提高管理效率。

   (五)中外合作设计项目须是申报单位承担主要的工作量及对外方原创方案进行过调整,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得到外方确认并共同申报。项目由中方申报,申报单位需提交一份对方同意文件,项目名称应注明中外合作设计。项目属于国内设计单位合作完成的,申报亦须征得合作单位同意。

(六)建筑环境与设备专项奖项仅限于暖通空调专业;

(七)BIM设计项目应由申报单位采用正版软件独立完成。对项目是否竣工不做硬性要求。

(八)已申报了综合工程奖的项目,最多可申报2个专项工程奖。

三、申报程序

(一)、本省省直勘察设计单位,以及无上级主管部门、在省工商局注册且经营场所在广州市内的勘察设计单位,直接报送我协会。
    (二)在各地级以上市工商局注册的勘察设计单位,需经各地级以上市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对各单位申报的工程项目组织评选并获得一、二等奖,取得各地级以上市勘察设计同业协会同意申报的项目,按名次先后排列报送我协会。

四、申报要求

(一)应按附件1~7有关要求,填报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表》(见附件)书面资料一式三份(A4纸规格软皮装订);附件材料均为书面资料(BIM设计另有要求),一式一份(宜A3纸规格软皮装订);电子版一份(含申报表、图片)。

五、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3年6月7日(省直单位于2013年5月31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我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宜

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申报费用。

报送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4楼1402房(邮编:510031)。

联系电话:020-83602912、83602933;联系人:肖建鸣、潘雁娟

附件:请登陆广东勘察设计网http://www.gdkcsj.com下载。

1、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奖申报表

2、广东省优秀工程设计奖申报表(建筑)

3、广东省优秀工程设计奖申报表(市政、园林、交通、水利、电力、冶金等)

4、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奖申报表

5、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奖申报表

6、广东省优秀工程专项奖申报表

7、广东省优秀工程专项奖申报表(BIM设计)

                       

 

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2013年5月8日

抄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1、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奖申报表.doc

2、广东省优秀工程设计奖申报表(建筑).doc

3、广东省优秀工程设计奖申报表(市政、园林、交通、水利、电力、冶金等).doc

4、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奖申报表.doc

5、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奖申报表.doc

6、广东省优秀专项工程奖申报表.doc

7、广东省优秀工程专项奖申报表(BIM设计).doc

快速搜索
关键字:
类 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