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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服务工作,向社会承诺服务内容和方式,增加服务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本协会的社会形象,避免造成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协会服务承诺书。

    一、承诺服务工作的内容

    (一)协助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做好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完成建设主管部门交派的各项工作及职能转移工作。

    (二)配合广州市政府建设方针,积极推广绿色节能建筑和岭南建筑;大力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理念;积极组织各项学术交流和优秀设计项目观摩活动,推进行业进步。

    (三)认真组织两年一度的广州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活动;推广其中部分优秀项目参加省部级和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

    (四)进一步做好为会员单位的服务,加强在引导行业发展转型和管理创新方面的工作力度。着力推进协会各项工作,促进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五)做好为会员单位的服务工作,维护行业合法权益。

    二、行业学习培训和交流服务

    (一)开展业务培训,交流讲座,提高会员的业务素质和行业技术水平。

    (二)加强与全国及兄弟省市同业协会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境外学会、协会的交流与合作。

    (三)发挥桥梁作用,协调政企互动,拓宽沟通渠道,推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交流。

    (四)开展科技交流与协作,推进技术创新,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勘察设计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五)组织好协会的信息化委员会工作,为会员单位搭建更多的交流平台。

    三、服务原则

    (一)公平、公正。对服务对象一视同仁,杜绝偏袒或歧视现象发生。

    (二)务实高效。协会开展对外服务时严格按章办事,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规和政策。

    (三)自律廉洁。透明公开协会财务,杜绝以协会名义谋取个人私利。

    四、服务责任

    (一)协会会员若违反服务承诺制度及协会管理制度,一经查实,视情况予以处分,轻者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予以开除。

    (二)协会会员被群众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有违反协会相关规章制度的, 经查证属实,给予违纪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三)违反协会规章制度,以权谋私的,坚决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协会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并接受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五)根据会员、社会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属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协会将及时向行政机关进行反映和沟通。属协会内部职责范围内的,由协会进行协调和监督。反映沟通和协调的事宜将及时反馈通达至服务对象。

    五、服务方式

    (一)信息服务主要通过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协会将相关内容及时上传“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协会工作”等栏目。

    (二)实地走访。协会工作人员将定期、不定期地走访会员单位,了解掌握会员单位的经营情况,听取会员单位的反馈建议。

    (三)电话、网络、书信等形式进行联系和沟通。会员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书信等形式反映需要协会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业务咨询。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投诉。

    本承诺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